征信机构不得收集疾病等个人信息

作者:不详  时间:2009-10-14  热度: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2日电  (记者陈  菲)国务院法制办12日公布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5种个人信息,征信机构不得收集。

  这5种个人信息为:(一)民族、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所属党派;(二)身体形态、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三)收入数额、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四)纳税数额;(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收集的其他信息。

  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在明确告知信息主体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信息主体特别书面授权后,征信机构可以收集第(三)项、第(四)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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