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复苏指南再次更新,哪些推荐有变化?

作者:  时间:2018-04-08  热度:

  11月6日,美国心脏学会(AHA)官网及Circulation刊登了三篇关于心肺复苏(CPR)和心血管急救的指南更新文件,分别为《2017AHA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救指南更新:基础生命支持和心肺复苏质量》《2017AHA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救指南更新:儿童基础生命支持和心肺复苏质量》《2017国际复苏联合会(ILCOR)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救治疗推荐(CoSTR)要点》。

  1. 如果需要,调度员应为疑似院外心脏骤停(OHCA)的呼叫者提供胸外按压CPR指令(I,C-LD)。

  2. 对于OHCA,无论是否有调度员协助,未经训练的救援人员都应该提供胸外按压CPR(I,C-LD)。

  3. 对于接受了单纯胸外按压CPR训练的救援人员,他们为OHCA提供单纯胸外按压CPR(I,C-LD)。

  4. 对于接受了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联合CPR训练的救援人员,除了为OHCA提供胸外按压之外,进行人工呼吸是合理的(IIa,C-LD)。

  5. 在放置高级气道(声门上气道或气管导管)之前,急救医疗服务(EMS)提供者实施30:2的CPR(IIa,B-R)。

  6. 作为一种替代,EMS提供者实施30:2(备注:人工呼吸时不中断胸外按压)的CPR是合理的(IIa,B-R)。

  7. 在放置高级气道之前,在连续胸外按压时EMS提供者按照10次/分钟(每6秒钟一次)的频率给予不同步通气是合理的(IIb,C-LD)。

  8. 在CPR过程中只要建立高级气道,连续胸外按压(在不中断胸外按压的情况下给予正压通气)可能是合理的(IIb,C-LD)。

  9. 建立高级气道后,在连续胸外按压时每6秒钟一次的通气频率可能是合理的(IIb,C-LD)。

  10. 接受过培训的救援人员以30:2的按压-通气比(CV比)为心脏骤停提供CPR是合理的(IIa,C-LD)。

  1. 对于心脏骤停的婴儿和儿童,应提供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联合的CPR(I,B-NR)。2015版指南发布以来积累了越来越多的,基于这些,此次更新对上一版指南进行了强化。

  2. 如果旁观者不愿意或者不能提供人工呼吸,救援人员为婴儿和儿童实施胸外按压(I,B-NR)。

  2. 共识继续推荐,旁观者对所有心脏骤停患者进行胸外按压(良好实践声明)。在2015 CoSTR中这是强推荐,但是基于极低质量。经历过培训、能够和愿意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的旁观者也对所有心脏骤停患者实施这种CPR (弱推荐,极低质量)。

  3. EMS提供者实施30:2的CPR,或者持续胸外按压伴正压通气,不中断胸外按压直至放入气管导管或声门上装置(强推荐,高质量)。当EMS采用不中断按压(MICR)时,在这种策略是常规CPR的合理替代(弱推荐,极低质量)。

  4. 在院内CPR期间,当建立了高级气道(气管插管或声门上气道)后,救护人员进行持续按压伴正压通气,不中断胸外按压(弱推荐,极低质量)。

  6. 旁观者对OHCA婴儿和18岁以下儿童提供有通气的CPR(弱推荐,极低质量)。如果旁观者不能进行人工呼吸,至少应进行胸外按压(良好实践声明)。在2015 CoSTR中,这一推荐为强推荐,但是基于极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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