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一定要保证该表格的信息准确性,如因个人问题导致毕业材料产生错误,责任自负。
提交的论文务必在封面注明论文题目、学生姓名及学号、导师姓名。电子版论文作为附件发送,附件名格式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例如:201410100-李三-XY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问题研究.doc
论文预答辩拟定为9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山东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后续通知。
拟申请答辩的MPA研究生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补充、校对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学籍信息、表现信息、培养计划、学位信息等。
MPA研究生登陆管理系统后,在“毕业和学位管理”中点击“提交毕业申请”。申请完成后,请通过“查看毕业及学位状态”确认是否申请成功,并查看后续审批状态。(具体提交答辩申请时间待研究生院确定后,本网站会及时通知,请MPA研究生按照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间提交申请,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注:之前通过系统申请毕业但没有通过的MPA研究生,仍需按照毕业申请流程重新申请。
根据《山东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规定》(详见附件2):“两次答辩申请无效的,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请MPA研究生提交答辩申请之前,务必与导师进行确认,征得导师同意后再提交。
电子图像采集工作按研究生院规定完成。拟答辩MPA学生电子图像采集完成后方能进入学校答辩系统,无电子图像照片者将无法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答辩申请程序。
论文答辩会拟定为11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山东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后续通知。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见附件4。
根据校研究生院的安排,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12月授位MPA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电子版材料请于8月27日17点前提交至邮箱。逾期不提交者视为放弃本次答辩申请。
请MPA研究生一定要保证该表格的信息准确性,如因个人问题导致毕业材料产生错误,责任自负。
提交的论文务必在封面注明论文题目、学生姓名及学号、导师姓名。电子版论文作为附件发送,附件名格式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例如:201410100-李三-XY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问题研究.doc
论文预答辩拟定为9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山东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后续通知。
拟申请答辩的MPA研究生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补充、校对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学籍信息、表现信息、培养计划、学位信息等。
MPA研究生登陆管理系统后,在“毕业和学位管理”中点击“提交毕业申请”。申请完成后,请通过“查看毕业及学位状态”确认是否申请成功,并查看后续审批状态。(具体提交答辩申请时间待研究生院确定后,本网站会及时通知,请MPA研究生按照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间提交申请,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注:之前通过系统申请毕业但没有通过的MPA研究生,仍需按照毕业申请流程重新申请。
根据《山东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规定》(详见附件2):“两次答辩申请无效的,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请MPA研究生提交答辩申请之前,务必与导师进行确认,征得导师同意后再提交。
电子图像采集工作按研究生院规定完成。拟答辩MPA学生电子图像采集完成后方能进入学校答辩系统,无电子图像照片者将无法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答辩申请程序。
论文答辩会拟定为11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山东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后续通知。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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