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论文认定办法(试行)》(新教人〔2013〕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我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论文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自2017年开始,我校教师对拟提交职称评审的论文进行认定的机构均为伊犁师范学院图书馆。
2018年拟晋升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对拟提交职称评审的论文进行职称评审论文认定。(注:申报教授职务的,一般期刊论文数量不得超过任职资格条件规定的最低数量,即教学型不得超过4篇,教学科研型不得超过5篇,科研型不得超过6篇)。
1.职称论文认定须提交《自治区教师职称评审论文认定表》电子版(见附件1),文件命名请用统一格式:学院+姓名+论文认定表。
2.职称图书认定须提交《自治区教师职称评审图书认定表》(见附件2),文件命名请用统一格式:学院+姓名+图书认定表。
3.拟评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在填写论文认定表前自行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中确定期刊的合法性;
4.认定表中只填写中国知网、万方、维普三大中文数据库中检索到的论文,如纸质版已公开出版但由于数据库滞后原因检索不到的论文请带论文原件及认定表进行认定;
5.去年已经认定的论文今年仍然有效。如今年填写的认定表中有去年认定过的文献请在今年的认定表备注部分中说明,并在登记时携带去年签字盖章后的论文认定表进行核对;
7.《自治区教师职称评审论文认定表》(附件1)和《自治区教师职称评审图书认定表》附件2)电子版于2018年9月15日前发送至图书馆指定邮箱:
2.外文期刊论文由东北师范大学科技查新咨询中心出具检索报告,30元/篇(我校图书馆代收)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