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台州市紧缺实用人才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2-08  热度: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激励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关于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及其配套实施细则的补充意见》(台市委发﹝2015﹞34号)第三条规定,现就开展台州市紧缺实用人才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1.时间要求:2015年8月5日-2017月5月8日期间全职新引进到台州企事业单位工作;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全职聘用合同(含劳动合同)、引进前5年没有在台州工作经历(不含应届全日制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2.对象要求:一类是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含博士后工作站全职进站人员);二类是具有“211”高校、海外知名高校、其他高校(仅限国家重点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本科学历且符合紧缺条件的人员;三类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证书且符合紧缺条件的人员。

  3.椒江、黄岩、路桥、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地申报人的紧缺条件、海外知名高校目录按照中共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台州市教育局、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区2016-2017年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紧缺人才开发导向目录、海(境)外知名高校目录的通知》(台人才办〔2016〕11号)精神执行,其他县市的申报人可参照执行。

  1.申报推荐阶段。申报人根据公布的条件及要求,对照《台州市区2016—2017年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紧缺人才开发导向目录》、《海(境)外知名高校目录》,填写《台州市紧缺实用人才申报书》,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聘用合同和工作经历等有关证明材料。各县(市、区)的申报人提交到当地人力社保局;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台州经济开发区的申报人分别提交到当地管委会党群工作部门;市级单位的申报人按照文化类人才、教育类(中小学级幼儿)人才、卫生类人才、高等教育及其他类人才分别提交到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人力社保局。

  2.资料初审。各地各部门先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初审后填写《台州市紧缺实用人才推荐汇总表》(附件2),按照业务归口分别汇总上报

  4.公示认定。复审通过的人员,建议人选名单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认定。

  请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和申报工作,务必请将本地区本主管行业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上来,逾期将不予认定。

  3.附件:(1)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2)所获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职称证书、资质证明;(4)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赁证。

  4.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稿及纸质稿。纸质材料一式1份,编写页码和目录。电子版采用WORD或PDF格式。

  二、行业领域请根据《关于印发台州市区2016-2017年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紧缺人才开发导向目录、海(境)外知名高校目录的通知》(台人才办〔2016〕11号)填写。

  三、请推荐单位在用人单位推荐意见中需说明该人才的总体表现及单位需求情况,同时还需阐明对照《台州市区2016-2017年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紧缺人才开发导向目录紧缺目录》阐明紧缺情况。

  四、附件。主要包括以下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2)所获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职称证书、资质证明;(4)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于****年毕业于***大学***专业,获得**学位。曾获********奖项或荣誉,主持或参与***项目,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级别论文*篇,取得了***的成果,有*****的行业地位(业绩描述)。*年*月到(或拟到)***单位(台州的企事业单位)任*职务,从事**岗位**专业技术工作。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东环大道143-145号台州人力社保大楼电话有何建议或问题请您惠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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