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为何不能到医院临床科室执业

作者:  时间:2020-02-05  热度:

  我们是河北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有几个问题想咨询您下,如果能出具书面文件回复我们更好,谢谢!

  第一:河北卫计委医政处及执法处多次言明不允许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到综合医院临床科室执业,请问依据是什么?是否已予国家中管局协商过,是否参考过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4)47号文件?

  第二: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如果可以在临床科室执业,需设置中西医结合岗位,请问该岗位的设置是医院自身行为,是否需要和卫生局报备,该岗位在临床内科科室设置是否与现行法律违背?

  第三:目前中医院中同一科室,既有中医医师,又有临床类别医师,请问他们是否写一种病历,用同样方法看病?请问如何用执业医师法解释这个问题,是否与第一、第二个问题相违背,莫非执业医师法只为中西医结合医师设置?

  第四:西医执业医师考试,没有任何中成药知识,没有辩证,为什么可以使用,而我们系统学习了绝大部分西医内容,却没有合理执业的地方?

  第五:福建、辽宁等地,明确说明中西医可以在临床科室执业,请问大家都是中国人,都是医师,为什么会有两种制度存在?

  卫计委的领导们,辛苦你们了,中西医结合医师奔走10年了,给我们个明确答复吧,国家大方针是中西医结合,我们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艰难考过执业医师考试,却连个工作岗位都没有,连温饱都解决不了了,卫计委,我们也是您的下属,您也是我们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的卫计委,请您也下来看看我们的处境,谢谢,万分感谢!~

  你们在阳光理政中提出的“河北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为何不能到医院临床科室执业”的咨询收悉。经组织有关人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中医类别(含中西医结合,下同)医师可以在西医临床科室执业,须按照注册的中医专业或中西医结合专业的执业范围开展相应诊疗活动。

  二、中医类别医师须坚持以中医药诊疗服务为主,在依法取得处方权后,可根据诊疗工作需要,开具中、西药处方,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使用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三、中医类别医师无论在哪类医疗机构或哪个科室开展诊疗活动,均须按照其注册的中医专业或中西医结合专业书写相应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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