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通知下辖区做好2019年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

作者:  时间:2018-10-16  热度:

  【摘要】广州市天河区卫计局下发通知,要求下辖各单位做好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医家园小编为您整理如下,请您查阅。

  按照省、市卫生计生委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要求,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在天河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于2018年10月15日-11月16日期间向试用单位申请办理试用备案手续。

  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在确定接收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本单位试用后,应于2018年10月15日-11月16日期间组织填写《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并将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二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报送至天河区医学会备案,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请发送至,电子版文件名标注清楚单位全称,所有纸质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2018年已在我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未通过,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2019年继续在我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持2018年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报名参加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免予办理备案手续。

  1、备案汇总表由单位统一填报,不接收考生个人提交的表格。每单位只能提交一次备案汇总表,请各单位统计好确切人数,确认资料无误再提交,一经提交确认,不允许更改资料或增加人数。

  2、考生只能在备案所在单位报考,备案完成后不允许跨市、区、单位报考,如出现以上情况,备案无效。尤其是执业助理医师,只能在执业注册单位参加备案。考生在备案所在单位的试用期于2019年8月31日前须满一年。

  3、各单位须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备案汇总表及电子版备案汇总表,只有两份资料齐全才能纳入备案统计,如有其中一份未送达,都将视为备案不成功。

  (区医学会联系人:叶菁,电线,电子邮箱:,地址:天河区科韵中路15号1楼105室玻璃窗口;区卫计局联系人:钱淑怡,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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