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卫生局:2015年公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报名费收缴和考生准考证打印工作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23  热度:

  1.时间、地点:请2015年全国医师资格技能考试通过的考生,凭个人身份证或实践技能准考证于(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至各报名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或各县区卫计委缴纳综合笔试报名费。逾期不缴费视为自动弃考。

  2.笔试报名费:综合笔试收取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医师资格考试收取标准的复函》(闽价【2012】360号)文件执行,执业医师240元,执业助理医师130元。

  3.市直单位:市第一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解放军第九五医院、8710部队医院、莆田人民医院、莆田盛兴医院、湄洲湾北岸忠门卫生院、湄洲岛红十字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要统一收缴本单位考生的笔试报名费,于2015年8月7日前将本单位的报名费上缴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4.县区卫生局:于2015年8月7日前完成综合笔试报名费收缴、统计、汇总工作,并于2015年8月10日前将本辖区的报名费上缴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2015年9月1日起,考生个人自行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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