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报讯 (记者葛云峰 特约记者焦晓宁)日前,陕西省统计局公布的陕西省居民幸福指数显示,居民总体幸福率达81.82%,其中经济收入和身心健康成为对居民幸福指数影响最大的因素。
为反映居民主观幸福程度,该省统计局设计了包括身心健康、社会幸福(社会保障、社会环境)、经济收入等指标,并在抽样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幸福指数。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11524位陕西省常住居民中,分别有23.64%和58.18%的居民表示生活得很幸福和比较幸福,总体幸福率高达81.82%。在众多影响居民幸福指数的因素中,排在前2位的分别是经济收入和身心健康,分别占所有意见的18.48%和18.25%。这表明,拥有健康的身体、积极乐观的心态已成为影响人们幸福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