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新规是噱头?猛药?

作者:不详  时间:2010-02-10  热度:

         新规出台后,医生再也不能写“天书”病历了。

  近日由卫生部出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引起佛山众多读者关注。新规能否根治病历天书问题?医生可以在紧急情况下代签字,佛山的医院又能否实行?规范病历书写,究竟只是噱头还是规范医疗行为的一剂猛药,昨日记者采访了多位在工作一线的医务人员。

  文/记者肖欢欢、高敏华  图/记者陈枫

  一问:新规能否根治“天书”病历?

  对于书写不规范的“天书”病历,顺德区伍仲佩纪念医院副院长吴劲东昨天表示,一般情况下医生都会将病人的病历书写清楚。但他坦承,当前很多医院的确存在“天书病历”,病人根本看不懂。他认为,新规将进一步规范病历书写,今后病人将能看懂自己的病历,即便拿着自己的病历到另外一家医院看病,医生也不会“蒙查查”。

  展望:电子病历今年中铺开

  佛山市卫生局局长戚耀方表示,区域卫生服务信息化系统已经在全市铺开建设。

  陈云贤市长对此非常重视,预计今年6月,市民就可以在市内8家试点医院和南海区的医疗机构使用“电子病历”看病,诊疗资料还可以从信息化服务平台打印,“天书病历”将被淘汰。

  二问:新规能否破解医生两难境地?

  此次《规范》一个最大亮点就是,给医院适度裁量权,医院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对此,多数资深从业人员都表示,是一大进步。吴劲东以自己多年的从医经历告诉记者,之前经常出现病人出现紧急情况需要抢救,但家属却不同意签字的情况。“新规让医院的自主权更大了,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但他同时担忧,在紧急情况下,医疗机构为抢救患者生命,如何实施代患者签字的权利,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否则,医疗机构或医生为保护患者生命而签字抢救,出现医疗纠纷后,医院还需承担责任;或者医院治好了病人,但病人家属因为治病前家属没签字而拒绝缴费,增加医院经济压力。

  现状:有医院早已这么做

  佛山市中医院医务科副科长朱东方表示,在紧急情况下先由医生代签字的做法,中医院早就实施了,只要涉及抢救患者,患者不清醒或无法定代理人在场时,医院的院总值通常都会本着为抢救患者生命的目的为患者的手术签字。

  三问:

  能否促诊断透明?

  《规范》还有一大亮点就是要求病历修改过程全程透明。如要求“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画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当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签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影响:诊疗凭证更规范

  佛山市卫生局副局长谭光明表示,这些规定不但对医生提出更高要求和约束,而且整个诊疗过程有更规范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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