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消防法》和节前公安部消防局“六个一律”的最新规定,在商场、影院和加油站这类严禁烟火的地方吸烟,将面临拘留5天的处罚。“吸烟拘留”引发了热议。
“吸烟有害健康”已是人人皆知的口号,吸烟引发火灾也屡有发生。但当一种有害的行为为许多人所接受,并成为一种习惯的时候,要使之得以制止,必须采取强硬、刚性的举措,否则很难见成效。禁止酒后驾车便是一个很好的范例。尽管以前有明确规定,但始终不见明显效果,只有采取强硬措施,虽然仍有少数无视者,但大多数人再也不想、也不敢酒后驾车了。
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在许多国家已经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行为,但在我国却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因此,在容易引发火灾的公共场所严禁吸烟,并拘留违反者是一个很好的切入口。但在采取措施以前必须在全社会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形成在公共场所不能吸烟的强大舆论。
仅用“吸烟有害健康”来劝诫人们不要吸烟,已经十分苍白无力,至少在目前的中国是如此。用死亡率与吸烟来挂钩,也没有太大的说服力了,大多数吸烟者总是声称:“我将烟雾通过鼻腔排出,从不吸入肺部。”民间传说不抽烟只喝酒,活到七十九;只抽烟不喝酒,活到八十九;又抽烟又喝酒,活到九十九。虽然是一种戏言,但实际上也反映了一种认识,一种舆论,一种行为与习惯的认同。
笔者认为,在我国吸烟的人群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机关干部、医生、教师、科技工作者、年轻的白领男女等有地位、有文化、经济宽裕、所谓工作压力大的人。因此,宣传禁烟,除了从危害上讲,从健康上讲,还必须从道德和社会文明的角度去讲,这对关心社会进步的大多数人,对有文化、讲文明、有责任心的群体来说,也许说服力更大。
英国、法国严格禁止任何人在公共场所抽烟。从道德的角度看,因为吸烟影响别人的健康和正常生活。
在我国,有不少抽烟者是“妻管严”。在家不敢抽,好不容易熬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到单位,赶紧点上一根香烟,狠狠地抽上一口,长长地吐了出来。如果办公室就你一人,则无话可说,但办公室常有三五同事,共同办公,在你肚子里周游了一圈的“恶气”,循环到别人的体内,使别人产生的是不快和厌恶。中国人是讲究礼仪的,通常不好意思说你。而抽烟者却自得其乐,完全不顾别人的感受。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如果从道德的角度来强化吸烟影响他人健康,被动吸烟者遭受的危害一点也不比主动吸烟者轻,而对少年儿童的危害则更大,那么有一点修养的人就会自觉地选择吸烟的场合和地点了。
应该说,大多数有文化的吸烟者,知道吸烟有害健康的道理,也不希望自己的下一代去吸烟。但他们往往很少考虑到他的行为本身就是一个示范,当他沉浸在吞云吐雾的愉悦之中,给其子女、给青少年潜移默化的影响是效仿。目前,青少年烟民的增加,相当一部分把吸烟视为有派、有趣,是从模仿开始的。据报道,国外有一位老太太,在空无一车的横道线旁等待绿灯,有人问她为什么这样做,她说,如果我就这样过马路,会给孩子们留下什么啊?老太太朴实的言语说出了榜样的作用,展示了人间的大爱。
吸烟有害健康;在公共场所吸烟,容易引发火灾、危害社会、有害他人的健康,是不道德的行为;在公共场所吸烟,产生不良的示范作用,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这三者的宣传缺一不可,尤其对于后两点,要从道德建设层面,从构建和谐社会、倡导文明进步的高度,把吸烟对他人的危害、对社会的危害讲透、讲到位。这样,“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就有可能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然后持之以恒地辅之以强硬、坚决的措施,我国在公共场所吸烟的情况一定会出现根本性的改观。(作者系江苏大学原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