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非劣效性研究提示,针对成年抑郁症,经颅直流电刺激(tDCS)相比于艾司西酞普兰的非劣效性不成立,且可能带来包括躁狂在内的不良反应。
长期以来,抑郁症(MDD)的治疗存在诸多未满足的需求,人们始终致力于探索疗效更好、更安全的抗抑郁治疗手段。例如,2009年,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批准经颅磁刺激(TMS)用于抑郁症的治疗,但各研究结果并不一致,且具有一定的惊厥风险,成本问题也不可忽视。
经颅直流电刺激(tDCS)是一种无创脑刺激技术,采用微弱的电流调节皮质活动及兴奋性,进而改善症状。tDCS的成本低于TMS,且不升高惊厥风险。针对抑郁症患者,tDCS的主要作用区域为背外侧前额叶皮质——一般认为,该脑区与情绪的调控有关。
既往曾有研究显示,舍曲林联合tDCS针对抑郁症的疗效优于单用舍曲林;然而,该研究并未直接比较tDCS与药物治疗的疗效。考虑到tDCS的安全性已在既往研究中得到验证,以及一些患者对于tDCS的接受度可能高于抗抑郁药,来自巴西和美国的一组研究者开展了一项非劣效性研究,旨在比较tDCS与艾司西酞普兰针对抑郁症的疗效;此外,研究者还探讨了抑郁转归的生物标记物及两种治疗的安全性。
本项研究名为“艾司西酞普兰 vs. 直流电刺激治疗抑郁症临床研究”(ELECT-TDCS),采用单中心随机双盲平行安慰剂对照设计。受试者为18-75岁的单相抑郁症患者,均满足DSM-5诊断标准,经由MINI确认诊断;基线时17项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DRS-17)总分≥17,MINI评估其风险较低。双相抑郁、共病物质或依赖/痴呆/人格障碍/脑外伤、处于妊娠期、存在tDCS禁忌证、当前或过去使用过艾司西酞普兰、当前或过去参与过其他tDCS研究的患者被排除在外,共病焦虑障碍者则未予排除。
其中,tDCS的电量为2mA,阳性及阴性电极分别置于左右背外侧前额叶皮质之上,每次30分钟;最初15次治疗于连续15个工作日进行,此后7周每周进行一次,共22次治疗,第10周结束。艾司西酞普兰以10mg/d起始,持续3周,此后加量至20mg/d。
研究者于基线及第3、6、8、10周末对受试者进行了评估。研究主要转归为HDRS-17第10周末自基线的减分,该量表总分≥24分提示严重抑郁,差异≥3分被视为具有临床意义。若tDCS组相比于安慰剂减分的置信区间下限≥艾司西酞普兰相比于安慰剂减分的50%,则非劣效性成立。次要转归包括MADRS(1.6-1.9分的差异具有临床意义)、Beck抑郁量表(5分的差异具有临床意义)等。其他转归还包括早期(3周内)改善、第10周的临床应答率(HDRS-17或MADRS减分>50%)及缓解(HDRS-17≤7或MADRS≤10)等。研究者同时对治疗过程中的不良反应(如躁狂)进行了评估。
共有245名患者接受了随机化,艾司西酞普兰组、tDCS组及安慰剂组分别为91人、94人及60人。
进一步分析,安慰剂与艾司西酞普兰的减分差值(安慰剂-艾司西酞普兰)为-5.5,负值提示艾司西酞普兰疗效更优;tDCS与艾司西酞普兰的减分差值(tDCS-艾司西酞普兰)为-2.3,95%置信区间(CI)为−4.3 ~−0.4。重点来了:-5.5×50%=-2.75,而−4.3(置信区间下限)<-2.75,提示非劣效性不成立。
次要转归的优效性分析显示,艾司西酞普兰显著优于tDCS和安慰剂,而tDCS在第10周时优于安慰剂。
副作用方面,tDCS组发生皮肤发红、耳鸣及紧张不安的比例高于其他两组;该组还报告了两例新发躁狂。艾司西酞普兰组出现嗜睡及便秘的受试者比例高于其他两组。三组不良事件的总数量相仿,均无、科入院或其他严重不良事件。
本项针对成年抑郁症患者的高分研究显示,tDCS相比于艾司西酞普兰的非劣效性不成立。尽管tDCS在一些次要转归中的表现优于安慰剂,但也带来了包括躁狂在内的不良反应。未来的研究可进一步探讨不同电量的tDCS针对抑郁症的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