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目录新增36种药品,心血管药物怎么用?

作者:  时间:2018-03-02  热度:

  2017年7月1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将利拉鲁肽注射剂等36种药品(以下统称“有关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各省(区、市)社会保险主管部门不得将有关药品调出目录,也不得调整限定支付范围。

  医保支付标准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的分担比例由各统筹地区确定。的支付标准有效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后按照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有关进行调整。有效期内,如有同通用名称药品(仿制药)上市,人社部将根据仿制药价格水平调整该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并另行发布;如出现药品市场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现行支付标准的,我部可以与企业协商重新制定支付标准并另行发布。

  本品用于急性冠脉综合征(不稳定性心绞痛、非ST段抬高心肌梗死或ST段抬高心肌梗死)患者,包括接受药物治疗和经皮冠状动脉介入(PCI)治疗的患者,降低血栓性心血管事件的发生率。与氯吡格雷相比,本品可以降低心血管死亡、心肌梗死或卒中复合终点的发生率,两治疗组之间的差异来源于心血管死亡和心肌梗死,而在卒中方面无差异。

  在ACS患者中,对本品与阿司匹林联合用药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阿司匹林维持剂量大于100 mg会降低替格瑞洛减少复合终点事件的临床疗效,因此,阿司匹林的维持剂量不能超过每日100 mg。

  本品起始剂量为单次负荷量180 mg(90 mg×2片),此后每次1片(90 mg),每日两次。

  除非有明确禁忌,本品应与阿司匹林联合用药。在服用首剂负荷阿司匹林后,阿司匹林的维持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75~100mg。

  治疗中应尽量避免漏服。如果患者漏服了一剂,应在预定的下次服药时间服用一片90 mg(患者的下一个剂量)。

  本品的治疗时间可长达12个月,除非有临床指征需要中止本品治疗。超过12个月的用药经验目前尚有限。

  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过早中止任何抗血小板药物(包括本品)治疗,可能会使基础病引起的心血管死亡或心肌梗死的风险增加,因此,应避免过早中止治疗。

  ----肾功能损害患者: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见【药代动力学】)。尚无本品用于肾透析患者的相关信息。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中-重度肝损害患者对本品进行研究,因此,本品禁用于中-重度肝损害患者。

  本品用于治疗临床上明显的高容量性和正常容量性低钠血症(血钠浓度<125mEq/L,或低钠血症不明显但有症状并且限液治疗效果不佳),包括伴有心力衰竭、肝硬化以及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SIADH)的患者。

  为评价本品的治疗效果,且由于过快纠正低钠血症可引起渗透性脱髓鞘作用,导致构音障碍、缄默症、吞咽困难、嗜睡、情感改变、强直性四肢软瘫、癫痫发作、昏迷和死亡,因此患者的初次服药和再次服药治疗应在住院下进行。

  本品通常的起始剂量是15mg、每日1次,餐前餐后服药均可。服药至少24小时以后,可将服用剂量增加到30mg,每日1次。根据血清钠浓度,最大可增加至60mg,每日1次。在初次服药和增加剂量期间,要经常监测血清电解质和血容量的变化情况。应避免在治疗最初的24小时内液体摄入。指导服用本品的患者,口渴时应及时饮水。

  如果血清钠水平不能得到适当的改善,应考虑用其他治疗方法替换托伐普坦治疗或者在托伐普坦治疗的基础上再增加其他治疗。对于血清钠水平有适当改善的患者,应该定期监测其基础疾病和血清钠水平,以评价是否需要进一步给予托伐普坦治疗。在低钠血症的情况下,治疗持续时间取决于基础疾病及其治疗情况。预计托伐普坦治疗可持续至基础疾病得到妥当治疗或者低钠血症不再是一个临床问题为止。

  肾功能低下:轻度至重度肾功能低下患者(肌酐清除率:10-79mL/min)不需要调整用量,因为托伐普坦血药浓度不会升高。尚未对肌酐清除率<10ml/min或正在接受透析患者服用托伐普坦的情况进行评估。预期对无尿的患者没有获益。

  对大多数病人,通常起始和维持剂量为每天一次240mg,继续增加剂量不能进一步提高疗效。治疗4周可达到最大降压效果。食物会降低本品的吸收,不与食物同时服用。

  用于急性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治疗,一次用量50mg。先将20mg(4支)注射用重组人尿激酶原用10ml生理盐水溶解后,3分钟内静脉推注完毕,其余30mg(6支)溶于90ml生理盐水,30分钟内静脉滴注完毕。

  注意:加入生理盐水后轻轻翻倒1-2次.不可剧烈摇荡,以免注射用重组人尿激酶原溶液产生泡沫、降低疗效。

  治疗过程中同时使用肝素者.应注意肝素滴注剂量并监测aPTT值。aPTT值应控制在肝素给药前的1.5-2.5倍为宜。

  本品适用于患有休息或轻微活动时呼吸困难的急性失代偿心力衰竭患者的静脉治疗。按NYHA分级大于II级。

  剂量调整的最佳方法:在给药期间应密切血压变化。如果在给药期间发生低血压,则应降低给药剂量或停止给药并开始其它恢复血压的措施 (如输液、改变体位等)。由于重组人脑利钠肽引起的低血压作用的持续时间可能较长 (平均2.2小时),所以在重新给药开始前,必须设置一个观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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