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台风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0-20  热度:

  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台风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目前,台风“山竹”已在江门台山海宴镇登陆,并逐渐远离我市。市“三防”指挥部已于9月16日20时将防台风I级应急响应降为Ⅱ级应急响应,并取消“停工停业停市”。为做好台风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防止次生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克服松懈思想,高度重视台风已经产生的安全隐患和持续降雨对安全生产可能产生的后续影响,认真应对台风后的强降雨,防范次生灾害,积极开展隐患检查整改,妥善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

  一是要制定落实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要针对台风对本单位产生的和影响进行评估,作一次危害分析,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产生的安全隐患,提出针对性整治措施,要明确分工和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把复工复产安全工作谋划部署到位。

  二是要对员工开展一次复工复产安全培训。要针对台风暴雨的影响、隐患和复工复产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对员工进行培训,做到管理人员和所有员工专项培训全覆盖,不培训不上岗。

  三是要对单位现状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单位内的设备、设施、厂房、仓库尤其是用电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损坏的设备要及时检修,对因台风暴雨造成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待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要同时做好厂区清淤、排涝、维修、有限空间作业等的安全管理,触电、坠落、窒息等次生事故发生。

  四是要重点加强周边地质灾害的防范。由于台风后地面积水多,并继续有强降雨,各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力量对单位周边的围墙、广告牌、边坡等进行认真的检查,重点防范滑坡、地陷、坍塌事故的发生;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设置警戒线,人员进入。

  各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迅速行动,组织力量加强台风后复工复产督导检查,特别是突出对事故多发易发行业领域的专项督查,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复工复产自检自查自改工作,防范台风后复工复产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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