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登录教育管理系统,左上角切换为导师角色后,在当前角色的待办事项中,点击。在审核状态一栏中进行审核。(学生未提交审核,则无法进入导师审核名单)
3、学院教学秘书登录教育管理系统,在当前角色的待办事项中,点击“研究生论文送审申请”。在审核状态一栏中进行审核。(导师未审核通过,则无法进入学院审核名单)。学院教学秘书应尽快录入学术活动、教学实践、专业实践的成绩,否则学生无法申请论文送审。
审核完成后,选择批次“2018_2”、“审核进度”“研究生院培养办意见”。按博士、学硕、全日制专硕、非全日制专硕等不同学生类别,选择“导出-简表”打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到802培养办公室与专业学位办公室。
学院资格初审表的信息须经教学秘书和学院分委会主席签字确认,确保各项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学分尚未修满的学生,不得提出论文送审申请,请各学院认真把好毕业资格初审关。逾期系统关闭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补报。
学院需在9月16日前将《学术活动》、《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管理实践》、《社会实践》成绩汇总表(学院盖章)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未按时上交者将无法通过毕业资格审核。其他纸质材料由学院存档。
请各学院认线年下半年申请答辩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工作,并在9月16日前,将专业实践考核领导小组名单、专业实践成绩单(系统打印)、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材料按专业实践报告(封面)-专业实践登记表-专业实践考核表装订成册后提交到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
9月4日前提交完研究生已修课程成绩,以免影响申请答辩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审核。
级无法按时毕业的博士生,其学习年限超过学制3年的需申请延长学习年限。请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学籍管理-异动信息”中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打印表格,经导师、培养学院审批后,由所在学院汇总后报送研究生院。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
、2015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16级学制为2年且无法按时毕业的专硕,其学习年限超过学制的需申请延长学习年限。请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学籍管理-异动信息”中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打印表格,经导师、培养学院审批后,由所在学院报送研究生院审批。
2年的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学制为2.5-3年的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2012级和之前入学的学术型(学制为3年的)研究生、2013级和之前入学的(学制为2-2.5年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应办理退学手续。未办理退学手续者,予以退学处理。
1)2014、2015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延期者,请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学籍管理-异动信息”中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打印表格,经导师、培养学院审批后,由所在学院汇总后报送研究生院。。
2)2013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今年(2018年12月之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逾期未完成毕业答辩者,将予以退学处理。
9月16日前提交,逾期不提交申请者视为放弃学籍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