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05  热度:

  年上半年“双盲”评审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已返回,非盲审论文也已经评阅完成,。请各相关学院及时将论文评阅意见书返还研究生和导师,并通知研究生本人和导师按以下要求做好论文的修改、审核工作。现对评阅意见做如下说明。

  1、评阅意见为“同意答辩”的论文,仍须严格按照专家评阅意见的要求修改论文,在通过院学位分委员会审定后,做好论文答辩的准备工作。

  2、评阅意见为“修改后参加答辩”的论文,须严格按照评阅意见的要求修改论文,填写《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记录表》,并将此表和修改后的论文电子版各1份于5月20日前报研究生处审查。

  3、评阅意见为“修改后再次送审”的论文,须严格按照评阅意见的要求修改论文,填写《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记录表》,并将此表和装订好的论文及二次送审评阅书各1份于5月20日前报研究生处,同时交纳评审费350元/本,研究生处将再次组织该论文的盲审。若二次送审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则该论文不再送审,延期答辩。下次答辩前,按要求重新送审。

  4、评阅意见为“不同意答辩”的论文,须延期答辩。下次答辩前,该论文按要求重新送审。在延期期间,须严格按照评阅意见的要求,在导师的指导下对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并填写《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记录表》,于下次答辩申请前和答辩申请书一并交研究生处审核。

  1、研究生和导师对专家评阅意见有异议的,可持书面申诉材料到研究生处申诉,同时按盲审要求提交学位论文,各学院将重新组织专家对该论文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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