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学位办和我校论文抽检的相关文件,今年对于毕业生将加大抽检比例,毕业生毕业后第一年学校抽检,第二年省学位办抽检,此次评审成绩较低的或者评审成绩悬殊较大的将成为重点抽检范围,抽检结果对各位师生及学院都有很大的影响,为了保证提交高质量的论文终稿,现将我院论文评审后按照评审意见书继续修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评审意见继续修改论文,答辩时向答辩委员会提交导师签字后的《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凡是评审成绩70-80分档的请按照评审成绩逐条修改,以班级为单位于5月5日前将此表交到我处;
二、论文格式排版请按照附件《学位论文格式对照表》逐项检查,并于5月5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对照表交到我处;
三、论文答辩时指导教师向答辩委员会介绍答辩人学位论文题目、课程学习与考核成绩、科学研究、学术活动、撰写论文及论文评审等情况,并宣读本人对论文的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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