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杰)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近日,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开展了全省2015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经对1247篇硕士生论文抽检,本次我省硕士学位论文优良率为82.52%,较2014年提高0.47%。
本次抽检按照“单位全覆盖,学科全覆盖,随机抽取,公开抽取”的原则抽取论文1247篇,涉及86个一级学科,299个二级学科,分布在28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此次专家评议工作采取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权威部门承担。
据悉,本次抽检山东省硕士学位论文优良率为82.52%,较2014年提高0.47%,较全国已知抽检结果的12个省份平均水平高5.21%。对于该结果,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我省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稳定,论文优秀和良好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近年来,随着学位论文造假、抄袭等现象层出不穷,如何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抽检,成为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结合日前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的全省2015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中国山东网记者带您一起去了解一下神秘的论文抽检过程。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博士学位论文抽检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实施;其中,军队系统学位论文抽检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组织实施。
据了解,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范围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10%左右,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5%左右。
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从国家图书馆直接调取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的抽取方式,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自行确定。
每篇抽检的学位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专家按照不同学位类型的要求对论文提出评议意见。如果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记者了解到,对于问题论文的出现,也有着一套严格处罚措施。根据规定,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有关部门将对其进行质量约谈。
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中,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将作为重要指标,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权点,依据有关程序,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将撤销学位授权。
此外,学位授予单位应将学位论文抽检专家评议意见,作为本单位导师招生资格确定、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