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考研成绩查询网址:yjscxjnueducn

作者:  时间:2019-01-31  热度:

  新疆师范大学创立于1978年12月,经过三十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拥有3个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12个博士二级学科授权点,16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96个二级学科授权点,以及教育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及社会工作7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形成了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继续教育、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在内的较完整的教育体系。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06人,其中教授132人,副教授311人,博士生导师31人,硕士生导师540人,教师中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占教师总数的78%。在校博士研究生26名,硕士研究生2600名,普通本专科生15449名,成教本专科生6729名,留学生724名,已发展成为自治区唯一一所专业门类齐全、学科特色鲜明、科研实力雄厚、师资队伍精良的师范类重点大学。

  1、3天以内:学生写出书面请假条导师签字研究生秘书审批学院存档

  2、3天以上(含3天):学生填写《请假申请表》导师签字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章研究生处管理科审核签章并返回回执研究生秘书将回执存档

  3、销假:学生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报到请求销假秘书记录销假日期并报研究生处登记

  1、休学:填写《休学申请表》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审批研究生处管理科存档

  2、复学:学生于开学前1周填写《复学申请表》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审批研究生处管理科存档

  三、补(换)研究生证流程(定期受理每月第一周)

  1、补办研究生证(研究生证遗失):填写《补(换)学生证登记表》学院秘书审核盖章研究生处管理科审核补办

  2、换发研究生证(研究生证损坏):填写《补(换)学生证登记表》学院秘书审核盖章研究生处管理科审核补办收回旧证换发新证

  1、处分:学院提出处理意见上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学校印发处分文件学院将处分决定通知学生本人 处分文件归档

  2、申诉(学生如对处分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学生向研究生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出具《新疆师范大学学生申诉案件评议决定书》

  研究生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报告、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导师签署推荐意见研究生处审核退回原件 定期发放科研奖金

  研究生提交退学申请表(一式两份)导师签署意见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研究生处主管领导签署意见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研究生领取《退学决定书》并办理离校手续学校迁出该生户口、组织关系及档案研究生处管理科存档

  研究生填写结婚登记表(一式两份)研究生秘书签字研究生处管理科签章(存一份)户籍管理科提取户口(存一份)

  八、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定期受理每学期开学2周内)

  填写《助学贷款申请书》(研究生处领取)交研究生处学生处审核银行审核放贷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必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把关,维护学位的声誉,不得降格以求。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宣布答辩委员名单、申请人及指导教师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等;

  4、休会,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宣读评阅人意见,对论文评议,并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并形成书面文件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1、应届毕业研究生,在完成了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可于每年4月20日前向研究生处学位办提出答辩申请。

  4、4月15日至4月20日,各专业负责人组织本专业研究生向教研室作论文报告(预答辩),教研室填写《科研工作成绩评定表》。预答辩通过后,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根据通过预答辩人数到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领取论文答辩申请书。

  5、4月25日以前,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将已收齐的研究生3份白皮论文(封面不打印导师及本人姓名,论文后不附致谢或后记内容)交到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同时提交《论文答辩申请表》。

  6、4月25日至5月30日,送审论文。论文评阅人须将对论文的详细学术评语填写在《新疆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审阅意见书》内。

  7、5月30日之前,反馈论文评阅意见书,通知学生可否进行论文答辩。获得批准的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交正式论文用于答辩。

  8、6月3日之前,报送《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并领取《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情况表》、《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表决投票表》、《新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水平成绩评定表》、《新疆师范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科研工作和学位论文成绩汇总表》和《新疆师范大学学位申请表》等。

  11、6月15日,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全部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审核。

  14、6月下旬,公布取得硕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并填写《新疆师范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审批表》。

  15、6月下旬,将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上报区教育厅学位办,并领取和打印学位证书。

  16、6月下旬至7月初,召开全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典礼大会,并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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