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作者:  时间:2018-12-13  热度:

  为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发现、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学部学生工作的科学发展,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将继续资助教育学部学生开展有关学生工作领域的课题研究(以下简称

  1.本项目用于资助教育学部学生开展学生工作领域的课题研究。同学们可参考《附录一:历届课题研究成果及2016年度选题指南》进行课题设计,已经做过的题目原则上不再立项,可根据选题指南开展研究,也可自行选取感兴趣、有意义的课题开展研究,须为学生工作领域的课题研究,其他领域的研究请在相关处申请。可参考《选题指南》进行申报,也可选取该领域范围内自己感兴趣的问题进行研究。

  2.资助对象包括教育学部全体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鼓励跨年级、跨专业合作,鼓励学生干部参加,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实践,工作与研究相结合。

  3.本着鼓励合作、加强学科交叉的原则,课题主要资助团队合作的项目,一般为3—5人,最多不超过6人。原则上不支持以个人名义申报。

  1.“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生工作科研课题”由教育学部提供专项经费设立。

  2.对研究课题的资助经费一般在500-1000元之间。根据课题申报的质量,学工办将选取不超过30个课题进行立项。

  ★2016年度课题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第14周周二)17点,请将课题申请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工课题公邮(),纸质版(一份)交至英东C区247办公室。

  ★学部将于2016年6月中旬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审核,同时安排开题报告会确立通过审核的项目及资助额度。通过审核立项的课题,将获得一部分资金资助作为研究费用。

  ★2016年12月底或2017年1月初为课题的结题日期。经审核合格的课题,按照答辩情况给与不同额度的奖励。

  注:项目申请表(附录二)以及获得立项的中期报告(附录三)、结题报告(附录四),请分别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学工课题公邮:.标题格式例如:项目申请表——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纸质版交至英东楼C区247办公室。

  4.学工课题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资料、实验材料、测试、上机等科研业务费,不得用于劳务等人员经费。如与上述开支范围不符的经费,需在项目执行计划中做出预算,经学部审批通过后按照计划执行。

  1.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生工作科研课题项目申请表》(见附录二),由学部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

  2.申请资助的项目以六个月为限(部分项目如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期限),负责人所申请的项目以1项为限。

  3.学部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评审办法及评审结果向全体学生公开。评审结果公示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正式立项。

  1.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开始阶段做好研究工作计划,经过指导教师同意并进行论证后方可开始研究。

  2.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负责人应提交研究过程中的原始数据等资料,并认真做好研究工作的记录或日志、经费使用记录等,并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

  3.学部将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中期审查,检查课题的进展情况,督促和指导课题的进展并促进各课题小组间的交流和学习。

  4.项目结束时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研究工作结题报告,指导教师批改审阅并撰写评语。

  5.在整个项目指导过程,指导教师应本着培养学生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的原则,加强对学生项目执行的指导与管理,加强科学研究方法的训练。

  1.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为六个月。项目完成时学生除完成结题报告外,还应按项目《申请书》中所述,向学部提交相应的成果形式,如论文、调查报告等,填写《结题报告》,并附有应用前景评价及必要的说明文档。还应提交各类原始资料,如调查报告的问卷、调查的原始数据、实验记录及实验数据。学生还应认真整理所取得的成果,通过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形式将成果公开或转化。

  2.“学工课题”资助项目成果归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所有,公开发表时,论文首页下方应标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生工作科研课题资助项目”。

  本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请及时关注教育学部——学生园地——通知公告栏中有关学工课题的相关公告,后续工作的开展及公示将于此处发布。如有不明之处可咨询58804269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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