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重通过要求(须同时满足):1、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2、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超过15%。
1、第一临床医学院及金陵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由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联系人葛老师,电线,邮箱:。
、基础医学院研究生,由基础医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联系人董老师,电线,邮箱:。3
,电线,邮箱:.cn。4、口腔医学院研究生,由口腔医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联系人王老师,电线
@njmu.edu.cn。6、护理学院研究生,由学院教学办负责,联系人林老师,电线,邮箱:。
7、第二临床医学院、宁外附属医院研究生,由第二临床医学院教育处负责,联系人辛老师,电线
。8、第三临床医学院研究生,由学院教育处负责,联系人谢老师,电线,邮箱:jimxwj
。9、第四临床医学院研究生,由学院院办负责,联系人马老师,电线,邮箱:dslcyjs。
10、其他学院研究生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发送至邮箱:.cn,查重结果将在2个工作日内返回,联系人陈老师,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