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论著类)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10  热度:

  由省科协、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共同组织的2015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论著类)征集评选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由于今年辽宁省学术成果申报表与以往有较大改动,请您填表前务必仔细阅读文件、填表说明及文件后面的属学科代码表(附件九)后再填表。

  1、我校所上报的学术论文必须为2013年以后撰写、并已公开发表,且版权单位和第一作者为我校师生。

  1.论文、著作申报表(见附件)及论文稿纸质材料一式一份(A4纸大小左侧装订)同时提交(影印版纸质件)您论文所发表期刊的封面、含您论文的目录页及版权页一并上报。申报表头的成果编号栏内请查阅填表说明中的:专业代码5位数、论著代码1位数、 学校代码3位数、

  2.电子件:1)论文、著作申报表2)论文PDF电子件,网络版论文请务必下载电子期刊含有期刊标识的封面及论文眉头页标识。

  论文申报表的电子稿文件名注明“第一作者及省论著字样”发至:。纸质件申报表及论文请送至校科协(主楼208室)。

  学术成果由校科协负责初审和上报工作, 填报《辽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申报汇总表》统一报送省科协学会部,省科协不受理个人申报。

  2015年学术成果(论著类)申报工作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11日(周一)下午4:00前。

  由省科协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通过分组初评、专家复审,评委会终审,评出特、一、二、三等学术成果奖。

  由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委员会颁发证书。所有参评论文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美文.分享

人喜欢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点击加载更多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