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是用论据来证明论点的过程,而论证方法是作者在证明论点过程中所采用的方式、方法。在法学论文中,论证方法一般更具有严谨性和逻辑推理性。那么,在法学论文中,我们如何巧妙的应用各种论证方法呢?小编带你来看一看。
归纳论证,也叫事实论证、举例论证法,是一种用列举具体事例来论证一般结论的方法。这是一种从材料到观点,从个别到一般的论证方法,是从对许多个别事物的分析和研究中归纳出一个共同的结论的推理形式。
归谬论证,也称反证法,是采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批驳方法和先假设对方的论点是正确的,然后加以言理引申,得出荒谬的结论来证明对方论点的谬误的方法。
在对比论证中,可比的因素很多:一种是纵比,即把历史和现状、过去和现在对比;另一种是横比,即把这种现象和那种现象,这个人和那个人进行对比;再一种是正反对比,即将不同事物作比较或对照。还有主次对比、轻重对比等。
运用对比论证要注意几个问题:第一,比较的双方要具备可比性。第二,要建立合理的参照系。要进行比较,就必须具有合理的共同参照系,没有共同的参照系,两者就无法进行比较。所谓参照系指的是用来衡量和确定双方优劣长短的标准,这样的标准必须具有客观性,否则比较的结论不一定可靠。
类比论证是将性质、特点在某些方面相同或相近的不同事物加以比较,根据某些特征上的相似推理出它们在其它特征上也可能相似从而引出结论的方法。类比侧重于展现事物间的共性。其逻辑形式为:A具有a、b、c、d的属性,B具有a、b、c的属性,所以,B可能具有d的属性。